一、结项相关要求
(一)项目完成时限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应于《申请书》中填写的“计划完成时间”之前提交鉴定结项材料。
未能按期结项的年度项目(重点、一般、青年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能够在清理期内完成的项目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在研项目在立项后第5年进入清理期,截止日期为当年9月1日(例:2019年立项的年度项目,清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截止日期以批复的日期为准(批复延期时长一般为3至9个月)。
未能按期结项的重大项目、专项项目等其他类别项目,应及时关注全国社科工作办及学校科研处通知,在相应清理期内提交鉴定结项材料。
注:由于鉴定结项需要准备的材料较多、耗时较长,建议尽可能提早准备结项材料,以保证成果质量并按时结项。
(二)结项受理时间
尚未进入清理期的项目可随时提交鉴定结项材料。进入清理期的项目需根据通知要求按时提交鉴定结项材料。
(三)项目结项条件
按计划完成项目最终成果及约定的阶段性成果即可申请结项。项目最终成果应与《申请书》中填写的“预期成果”形式保持一致,阶段性成果应与《申请书》论证部分的研究任务保持一致。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个别成果如确需提前出版的须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
(四)结项鉴定方式
鉴定结项方式分通讯鉴定、会议鉴定及免于鉴定结项。通讯鉴定及会议鉴定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成果鉴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资助经费超过50万元(含)的项目,如有2项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成果符合下列条件的;资助经费低于50万元的项目,如有1项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成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免于鉴定,由全国社科工作办予以审批:
1.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
2.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3.成果被《国家高端智库报告》或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采用的。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原则上不适用于上述条件申请免于鉴定。
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内容经有关部门认定为涉密(应当标注密级),且质量和水平已得到相关部门认可的,可在结项时申请免于鉴定。全国社科工作办视情况对此类项目成果采取内部鉴定方式进行质量把关。
二、结项材料提交方式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一般、青年、后期资助和重大项目(不含研究阐释等重大专项)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线上提交鉴定结项材料。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中华学术外译等项目及成果内容涉密的项目需线下提交鉴定结项材料。
三、结项提交材料清单
(一)线上提交材料的项目
线上提交所需材料清单如下,填写模板均可登录管理平台下载。
1. 课题设计论证(PDF格式,不超过50M)——以线下方式申请立项的项目,申请结项时需上传立项申请书中的“课题设计论证”(原文内容不得改动,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姓名、项目承担单位等信息)。重大转重点项目,还需上传立项时的课题修改说明。
2.鉴定成果(PDF或图片格式)——包括项目最终成果和代表性中期成果(在阶段性成果中自行选定不超过3项最能代表项目负责人科研水平的,并且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成果)。因采取匿名鉴定方式,所有鉴定成果须隐去成果中的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姓名、项目承担单位等信息后再上传。以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撰写的成果,还应当附汉字版成果摘要。如果是修改后第二次申请鉴定或修改复审的项目,需要提交成果修改稿和修改说明(修改说明要归纳整理专家全部修改意见,对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内容要标明章节和页码,对没有参照修改的意见要予以说明)。
可上传多个附件,每个附件文件大小限60M,最多可上传50个附件。
成果形式为专题论文集的项目,论文集开头要对项目研究目标、单篇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其与总目标的对应关系、论文是否发表等情况作一个概述性说明。收录的数篇论文应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结集形成一个文件,每篇论文都须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
3.总结报告(word文档)——下载结项填报页面的模板撰写并上传到相应位置。
4.最终成果简介(word文档)——是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的重要材料,请按照平台的内容要求认真撰写。
5.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项目,要提交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原文(PDF文档),以及最终成果和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区别和二者重复比例的说明材料(word文档)。
6.查重报告(格式不限)——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成果的文字复制比没有统一要求,课题组须自觉按照学术规范对成果中的引文进行标注,查重时请将所有课题组成员名字按查重机构要求的格式填写在作者栏。有特殊情况可自行说明,如果说明的文字太多,也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文件上传到查重报告附件中。如无查重报告,请上传不查重说明。
7.主要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必须与本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包括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等形式,其中论文形式的成果须正式发表(或收到用稿通知)并标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在报纸及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可不标注),在表格中如实填报阶段性成果的名称、作者、发表、转载、获奖等相关情况,并附阶段性成果全文(限PDF文件),此处不用匿名。不得上传涉密成果和相关信息。
8.经费开支明细账(PDF或图片)——申请结项时须如实填写“项目资金决算表”,同时将《经费支出明细账》(盖财务专用章)及《财务处、审计处签字盖章页》(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导出的《鉴定结项审批书》最后一页)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系统中“支出明细账”栏目。有外拨资金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并附上合作研究单位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签章的直接费用开支明细账。
《财务处、审计处签字盖章页》及领取《经费支出明细账》具体操作流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校园门户-网上办事大厅-科研财务-科研结项决算审核申请”填写申请(需上传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导出的《鉴定结项审批书》),待审核无误后,携带《鉴定结项审批书》纸质版赴财务处、审计处盖章并领取《经费支出明细账》(盖财务专用章)
9.项目预算回执(PDF或图片)——非必填,如无该文件可不提供。
10.因获奖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需要在管理平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PDF文档)。成果获省部级领导批示则等同于成果涉密,该项目不能在平台上申请结项,按照涉密程序上报纸质结项审批书送审。
(二)线下提交材料的项目
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材料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806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kyxm@cufe.edu.cn。
-重大专项及涉密项目等
1.《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A4纸型,于左侧装订)(其中需要财务、审计部门盖章签字的办理流程同上)
2. 3套最终成果(参加鉴定,需匿名,胶装成册)
3.最终成果简介(按申请书内要求),一式2份
4.经费开支明细账(财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5.阶段性成果(与鉴定结项审批书中填写的阶段性成果一致),复印件1份(胶装成册)
6.文献查重报告首页或不查重说明
7.最终成果全文、最终成果简介、文献查重报告和《鉴定结项审批书》电子版,所有文件格式须为WORD文档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鉴定阶段
1.鉴定申请表2份
2.成果原著2套
3.翻译定稿2套
4.与出版社联合申报的项目在申请鉴定时,请将出版社就项目自行组织的相关审核(外审专家)意见
结项阶段
1.《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A3纸型,中缝装订)(其中需要财务、审计部门盖章签字的办理流程同上)
2.最终成果简介,一式2份
3.最终出版成果3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