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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与合作】关于实施2026年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5     点击: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大学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战略暨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提升国际交流层次和水平,增强国际影响力,推进我校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进程,特设立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

一、项目说明

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是支持我校教师出国(境)参加高层次论坛、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范围包括所产生的签证费、国际旅费和会议注册费。资助经费按参会支出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每人次3万元人民币。

科研处负责该项计划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不包含2026年度已获得我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教师)

2.申请者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必须正式注册,所提交学术论文已被会议接收,并且被会议邀请进行学术报告。

3.合作论文,只能由其中一位作者申请本计划资助。

4.每一位申请者一年只能获得一次本计划资助。

三、工作程序

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限额申报、适当资助”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本计划全年资助15-20人次,其中40周岁以上(1986年1月1日以前出生)教师不超过8人次。资助按推荐时间先后排序,额满为止。

2.申请者就本年度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向所在单位申请。

3.各单位择优推荐,并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推荐表》,和申请者会议论文接收通知、会议论文原稿一并报送科研处。

4.科研处审核推荐材料,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批准资助。

5.获得资助人员按照《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校发〔2026〕67号)到国际合作处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手续(办理时间以国际合作处通知为准,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获本计划资助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合作,按照行政类因公出访的规定严格管理。要求每个团组不超过2人,每次出访不得超过3个国家和地区,出访1国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5天,出访2国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8天,出访3国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10天。

6.获得资助人员在会议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科研处提交参加会议新闻稿并标注“获得2026年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资助”。

7.获得资助人员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须提供: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出国任务批件和发票等有效票据,经科研处审核制单后去财务部门报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术交流和合作科  张鑫媛   黄玲

联系电话:62288468

工作邮箱:cufekycxshz@126.com

办公地点: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8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