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拟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应为完成立项、结项程序的非涉密科技项目成果,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详见附件)第五条奖励范围的规定,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二、工作安排
(一)申报人应于2024年9月24日前联系科研处成果管理科进行申报,科研处为申报人申请账号后,申报人应于2024年9月25前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1.saac.gov.cn)完成成果填报,逾期不能提交。
(二)9月26日至10月18日,教育部通过平台完成对部属各高等学校的成果审核和推荐工作。
三、推荐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成果推荐条件和要求,认真做好成果的筛选把关工作。
联系人:刘晓宇、宋双权
联系电话:62288341
办公地址: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808
附件: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科研处
2024年9月23日
撰稿人:刘晓宇 审核人:王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