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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2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4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项目坚持公开遴选、多元培养、目标管理的原则,面向首都社科界,通过单位推荐或同行推荐,公开遴选政治坚定、学风严谨、深具学术潜力的青年学者,资助其开展课题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资助金额15万元。重点支持基础性、前瞻性理论问题或关系国家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本次课题立项总数不超过100项。

项目采取北京市社科联委员和学界知名专家学者联合培养的课题双导师制。项目研究期内,除课题指导外,课题承担人还能得到系列精准化、个性化的项目支持。

二、申报条件

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青年科研人员。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正本清源、守正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

(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坚持实事求是的优良学风和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发展潜力,在相关学科领域崭露头角;

(四)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9周岁(含)以下198411日以后出生)。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不可申报。

三、推荐办法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渠道择其一进行申报。

1.单位推荐。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学校结合学科分布的均衡性、体现优势学科等因素,择优推荐1-4青年学者。

2.同行推荐。每位申请人由2名首都社科界知名专家联名推荐(其中至少包含1名北京市社科联委员),每名专家、委员每期只可推荐1人。

四、申报要求

1.承担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项目。承担过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2.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的具体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3.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申请人需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资助对象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及《资助对象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根据申报渠道不同,材料提交工作安排如下。

(一)单位推荐

1.学校初评材料

1)《推荐表》WORD版(以“姓名-推荐表”命名)

2)《信息表》EXCEL版(以“姓名-信息表”命名)

材料接收时间:2024591700

我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限额指标优中选优,报送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

2.正式提交材料

通过初评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推荐表》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本人签字,推荐表中列举代表作的附件材料,按要求附在每份推荐表后,一同装订)

2)《推荐表》WORD版(以“姓名-推荐表”命名)

3)《信息表》EXCEL版(以“姓名-信息表”命名)

材料接收时间:20245161700

(二)专家推荐

1)《推荐表》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本人签字、专家签字,推荐表中列举代表作的附件材料,按要求附在每份推荐表后,一同装订)

2)《推荐表》WORD版(以“姓名-推荐表”命名)

3)《信息表》EXCEL版(以“姓名-信息表”命名)

材料接收时间:20245161700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马琳琳

联系电话:010-62288342

邮箱地址:kyxm@cufe.edu.cn

办公地址:办公楼806

 

附件:

1.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

2.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资助对象推荐表

3.资助对象信息表

  

 

 

科研处

2024422


撰稿人:马琳琳;审稿人:王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