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逾期未结项横向科研项目检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检查范围
计划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所有未结项横向科研项目。
二、检查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检查工作,按照科研处提供的逾期未结项横向科研项目清单,及时通知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并按照要求在截止时间之前报送相关材料。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领取清理名单。
2.根据未结题横向科研项目研究的不同进展状态,结合负责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科研处进行不同处理:
(1)完成但未结项的,尽快提交来源单位盖章的结题验收表,进行结项。
(2)未完成但进行中的,提交来源单位盖章的延期申请,且项目只能延期一次。
(3)未完成且停滞的,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实际情况,经与项目来源单位沟通,提交项目来源单位确认盖章的终止材料。根据学校管理规定,项目终止后,不计后续一半科研工作量,停发间接费用的个人绩效部分,冻结剩余经费账户,根据来源单位经费管理办法处理,无管理办法的由学校统筹使用。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4年5月30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办公楼806,逾期不交的视为项目终止,经与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后,科研处进行项目终止。
联系人:南荣素,联系电话:62288342。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4年1月15日
撰稿:南荣素 审核:王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