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和《中央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发﹝2014﹞143号),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无形资产使用效益,现对我校有效专利权进行无形资产登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专利权人为中央财经大学的有效专利权。
二、登记流程
教职员工个人登录校园门户——资产系统——验收建账——更多业务——无形资产建账——录入资产信息(添加无形资产界面下,类别选“专利权”)——提交无形资产建账申请——单位资产管理员审核——科研处审核——资产科审核——办结
三、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定本单位资产管理员、科研秘书协同负责,督促教职员工对取得的有效专利权开展登记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2.已取得的有效专利权的登记工作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之后取得的有效专利权,及时登记到资产管理系统。
3.专利入账价值按照学校现阶段承担的实际费用入账,对于由发明人自行承担费用,或相关财务凭据不可查的专利,按照名义价值1元入账。
4.专利权因评估、转让、过期等原因发生变化的,请教职员工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提出变动申请。
5.未按规定进行登记的专利权,不得转让、转化。
四、联系方式
(一)科研处
联系人:宋双权、刘晓宇
联系电话:62288341
(二)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联系人:侯晓、周旻玥
联系电话:62288404
科研处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3年11月13日
撰稿:刘晓宇 审核:王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