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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05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7-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我校2005年校级

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校2005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项目研究有重要理论意义及较高学术价值,对于社会和经济发展有重要实际意义,特别是对我校学科建设和发展起积极促进和推动作用。

2.为准备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纵向项目进行先期预研究。

3.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有利于提高我校学术水平。

4.有稳定的研究队伍,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有利于学术梯队的建设。

二、申请者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研人员,每个项目组只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且必须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2.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3.过去承担的中央财经大学校级科研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请。

4.凡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及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

5.申请者若以相同或相近题目同时申报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资助,本次申报校级项目自动取消。

三、项目分类和成果形式

校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专著等。论文的完成时限为1年,专著完成时限为2年。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论文为最终成果形式。

四、中期检查和鉴定结项

项目研究中期检查时须有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的论文1篇。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结项时重点项目须有发表在A类刊物上的论文1篇或CSSCI刊物上的论文2篇;一般项目须有发表在CSSCI刊物上的论文1篇。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结项时须完成专著书稿。

项目研究应严格按照课题申报的时间完成,在预定时间内未完成者,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项目。

五、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的拨付分三次进行,立项后拨付经费总额的3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经费总额的30%,结项后拨付经费总额的40%。如结项不合格者将取消立项,停拨经费,且两年内不得申报。

六、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请者需登录中央财经大学主页,点击“科研处”,进入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者的登录名和密码由各院系科研干事设置。登录管理平台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然后点击“申报一览”子菜单即可进入申报信息列表页面,点击列表页面右上角的“新增”按钮进入申报页面,填写申报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然后将申报书通过附件的方式选择好,最后点击页面的“保存”按钮即可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以在申报材料列表页面查看申报材料的审核状态。

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申报操作说明可在校园网校内公告下载。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书进行初审,签署审核意见的申请书原件1份报送科研处项目与成果管理科(行政楼407房间)。联系人:南荣素;联系电话:62288342。

七、本次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9月15日,请各单位严格遵守,过时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

2.中央财经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操作说明

科研处

二OO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