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政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现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6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立项规模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2006年度计划资助5项。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2006年度计划资助10项。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2006年度计划资助30项。
二、 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负责人;
(2)教育部社科资助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及中央部委级社科类资助项目;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要求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评审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
2.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由我校科研处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我单位限推荐1-2项。
3.请申报者认真阅读通知,严格按照评审书的要求填写,并将评审书于2006年10月12日前报送科研处,签字盖章后复印一式8份,左侧装订,装入档案袋。将《评审书》封面和“申报材料袋背面粘贴表”的课题组成员名单各复印8份,分别贴在档案袋正、背面,10月16日将整理好的申报材料及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3套报送科研处项目与成果管理科(行政楼407室),联系人:南荣素,联系电话:62288342。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OO六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 科研 资助 申报 通知
校科研处 2006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