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中央财经大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0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积极推动我校“科研精品建设计划”的实施,进一步鼓励教研人员和学生(含研究生和本科生)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03〕154号 2003年12月5日)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06—2007学年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优秀学术论文奖每学年奖励一次,自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发表的符合奖励条件的论文均可提出申请。
(1)必须是发表在AAA类刊物、AA类刊物和A类刊物(不含增刊、副刊和专刊)上的学术论文。(刊物划分标准依照《中央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
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CI(自然科学引文索引)、ISSHP(国际学术会议社会科学引文索引)、ISTP(国际学术会议科学引文索引)、EI(国际工程引文索引)、A&HCI(人文艺术引文索引)收录的学术论文视同发表在AAA类刊物上的学术论文。
(3)作者在论文上的单位署名须为“中央财经大学”。
发表在AAA类刊物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8000元;
发表在AA类刊物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5000元;
发表在A类刊物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2000元。
发表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报》上并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按发表在A类刊物上的标准进行奖励。
多人合作完成的论文奖金由第一作者按每人实际工作量分配;若合作者有校外人员,学校根据校外参与者的人数按比例扣除奖金。
(1)各单位科研干事需通知本单位的教师和学生,登录校园网站填报《中央财经大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各单位对申请表内容填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明确意见后,连同论文原件统一报送科研处。
申请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颖 联系电话:62288342)。
(2)科研处严格按照《中央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鉴定表和论文原件审查核实后,予以奖励。
附件:中央财经大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请在科研处网页“资料下载”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