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奖励等级等内容请参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和《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1.本届评奖采取限额申报的办法,按规定我校申报的限额数为15项。为了使我校申报的成果具有竞争力,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科研处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从中评选出我校参评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成果。
2.凡符合本届评奖范围、条件、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作者要严格按照《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审议书》填写说明进行申报,“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请申报者起草填写。相关文件、申报事宜以及申报审议书请在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www.bjskl.gov.cn)社科评奖信息栏中下载。
3.科研处受理申报的时间截止到2008年5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点:行政楼408室,联系电话:62288341,联系人:徐颖、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