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 “全国高校社科文库”申报出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2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推动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教社科〔2006〕5号),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广泛传播和应用,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发展繁荣,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2010年 “全国高校社科文库”申报出版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要求
1.资助对象。在高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的在职教师均可申报。
2.作品要求。限哲学社会科学范畴内的作品,须为中文学术著作(译著、工具书、论文集、教材、软件等形式的作品除外)。申报著作可以是个人专著,也可以是多人合著,但必须是未曾出版的高质量的学术著作,并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3.内容要求。作品应符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2006-2010)规划》的原则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选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文化传承价值或现实意义,具有原创性、符合学术规范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每部作品(含图表)原则上不超过22万字(注:按WORD文档统计的22万字排版后约15印张240页)。
二、资助办法
1.对于经评审确认的达到资助水平的优秀作品,给予全额出版资助,并交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并赠送作者30册样书。
2.对于经评审确认的达到资助水平的其他作品,给予部分资助,并 交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
3.获得部分资助的作者需承担24500元出版费用,出版社赠作者200册样书。
三、出版方式
1.获得全额资助的优秀作品出版时在封面标注“高校社科文科·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资助出版”字样;其他入选作品在图书封面上标准“高校社科文科·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字样;允许在前衬页上按统一格式标注本书的课题情况及其他资助单位。
2.资助费用直接支付给本文库协议出版单位,不支付给作者单位或作者个人。出版社不向作者支付稿酬。
四、申报及注意事项
1.申报。作者按要求填写《高校社科文库申报表》,由学校科研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书稿文本一起寄送到《高校社科文库》编委会。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83-039信箱全国高校社科文库评审委员会(邮编100083)。申报表下载地址:http://shekzx.moe.edu.cn。
2010年度评审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评审时间为6月下旬,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第二批评审时间为9月下旬,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0日。超过申报时间将不再受理(以邮戳为准)。
2.审核。社科中心组织专家对书稿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通报学校科研部门和申报者本人。
3.出版。出版社依据国家的相关出版法规与作者办理相关出版事宜。作者按出版社和《高校社科文库》编委会的有关要求递交电子版书稿。《高校社科文库》协议出版单位联合委托中联华文(北京)社科图书咨询中心具体负责组织申报出版相关事宜。
4.联系方式
中联华文(北京)社科图书咨询中心
联系人:赵鸣鸣 010-51282772 15911006101
有申报意向的教师可携带填写好的申报表到科研处成果管理科(行政楼408房间)填写学校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