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2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各教研单位的限额指标根据各单位历年申报和立项情况另行下达。
二、请各教研单位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申报积极性,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由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在限额指标内,组织本单位申报项目初评工作,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四、我处自2011年2月21日开始,2月23日16时截止,集中接收各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接收地址:办公楼806房间,联系人:黄玲,电话62288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