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2011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选题参照《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确定。《课题指南》所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报者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各学科中加黑选题为重点研究选题。
二、市社科规划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不超过8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万元,青年项目不超过3万元。
三、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承担过市社科规划项目或其他省、部级以上社科项目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
四、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
五、在研的市社科规划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今年已经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
六、市社科规划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一般为2至3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项目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为1至2年,鼓励以论文或调研报告形式结项。
七、2011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8项,其中重点或一般项目3项,青年项目3项,研究基地项目2项(研究基地项目可以作为重点项目,也可以作为一般项目)。
八、我校给各单位的申报指标为2项,请各单位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推荐具有竞争力的选题进行申报。
九、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等)可从网站(http://www.bjpopss.gov.cn)“资料下载”栏下载。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24日(17:00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1份申请书交至科研处,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限额指标好中选优,报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人:崔鹏,黄玲;联系电话:62288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