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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和年度进展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和年度进展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和年度进展报告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1. 2011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二)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务于2012年2月27日前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工作,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同时向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材料原件1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材料一并提交。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二、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1.所有在研项目负责人(2011年立项课题除外)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进展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

2. 项目负责人务于2012年1月10日前完成进展报告撰写工作,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同时向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提交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原件1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联系人:崔鹏,黄玲;联系电话:62288342。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