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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跟踪管理、信息收集及加强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跟踪管理、信息收集

及加强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跟踪管理和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1]50号)的要求,受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的委托,现将国家社科基金结项管理、信息收集等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收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信息

1、对以前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进行登记。请各单位对本部门以前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出版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情况登记表》。《登记表》包括所有已结项目(见附件),并于2012年1月8日之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cufekeyanchu@163.com

2、对2012年以后新出版的成果按季度汇总上报。从2012年1月份开始,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后,要及时填写《20**年第*季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情况登记表》,将电子版发送至cufekeyanchu@163.com,同时提交简介到科研处。

二、调整结项材料

1、纸质材料。从即日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必须使用2011年6月的最新版,样表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同时附上原始经费预算表复印件。

2、电子版材料。从即日起,结项材料的电子版(涉密成果除外)由报送光盘改为发送邮件。项目负责人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ufekeyanchu@163.com。修改复审项目也需要提供电子版的成果简介。

联系人:崔鹏;联系电话:62288342。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