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研经费(第二批)
及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经费的拨款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研经费(第二批)及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经费已拨付各项目负责人经费收支册,具体说明如下:
一、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研究经费
1.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按批准经费的60%拨款。社科司将在2014年对这批重大攻关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后续拨款视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确定;
2.通过鉴定结项的历年重大攻关项目,按批准经费的10%拨款。
二、后期资助项目研究经费
201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按批准经费的80%拨款。
三、一般项目研究经费
1.通过中期检查的2010年度项目,按批准经费的10%拨款;
2.通过结项审核的历年一般项目,拨付剩余的批准经费。
四、专项任务项目研究经费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研究课题,按批准经费全额拨款。
五、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12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按批准经费全额拨款。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上述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项目负责人可登陆本人校内门户,进入“财务查询系统”查询,要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经费开支,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
本次拨款经费必须在2013年11月前全部使用完毕,根据科研经费报销时间安排,请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10月15日之前将报销票据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处理,项目经费结余将全部上交。
联系人: 崔鹏、黄玲;联系电话:62288342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