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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第三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

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三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招标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第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着力研究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影响和制约未来一段时期首都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集中首都社科研究的优势力量,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学理依据,为北京打造国际活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智力支持。

二、招标内容

本次重大项目共确定10个研究选题(见附件),选题是研究方向和范围,投标者可根据选题设定具体研究题目,明确具体研究指向和问题,并进行科学论证。研究要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对经验的归纳总结和对未来工作的指导作用。每个课题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研究时限为18个月(自立项批准之日起)。

三、投标资格

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副局级)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3、在研的市社科规划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此次投标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

四、投标纪律

1、各单位要严格把关,投标书内容要重在服务决策,力求务实管用,体现理论创新。

2、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在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评审中有不正当投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中标的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

3、投标者要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凡弄虚作假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

五、申报安排

1、申报办法:投标者可登录北京社科门户网站(http://www.bjpopss.gov.cn)下载《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2013年2月修订版)及《活页》。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请投标者于2013年3月27日前将申请书一式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统一装在一个档案袋,申请书封皮须粘贴在档案袋正面)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cufekeyanchu@163.com,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崔鹏、黄玲,联系电话:62288342。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选题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北京实践研究

2、首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研究

3、新历史时期北京市领导干部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长效机制研究

4、北京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研究

5、推进首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

6、北京创新社会管理的经验与实践研究

7、法治政府建设在北京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8、北京率先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研究

9、首都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政策研究

10、首都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机制研究

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