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务于2015年1月12日前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进展报告并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1. 2014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二)时间要求
1.项目负责人务于2015年1月12日前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工作,将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A4纸双面印制,不含附件材料)1份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2.因财务处、审计处要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核,请项目负责人务于规定时间提交。
3.未按时报送结题报告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联系人:崔鹏;联系电话:62288342。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