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课题指南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课题指南》等相关文件可在社科网下载。
3.2014年12月30日—2015年3月10日为网络申报时限。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
4.各单位科研秘书须于2015年3月13日前将《申请书》1份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cufekeyanchu@163.com,不接收个人申报。联系人:崔鹏,联系电话:62288342。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五、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方面能够发挥显著作用。申请结项,著作类成果须已经出版,论文类成果须正式发表(基本要求为五篇以上且至少有两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附件: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