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与合作]关于实施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2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落实《中央财经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实施方案(2011-2020年)》,拓展国际合作渠道,提高国际声誉和国际学术地位,提升国际交流层次和水平,推进我校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进程,特设立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
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是资助我校教师出国(境)参加高层次论坛、高水平学术会议所产生的签证费、国际旅费和会议注册费。资助经费按参会支出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每人次3万元人民币。
2.申请者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必须正式注册并提交会议论文。
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限额申报、适当资助”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科研处根据上一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国际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填报数据,确定各单位本年度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推荐名额。
2.申请者就本年度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向所在单位申请。
3.各单位在限额内择优推荐,并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推荐表》,和会议通知、会议论文一并报送科研处。
4.科研处公示各单位推荐情况。公示期满,正式发布立项通知。
5.申请者按照《中央财经大学短期因公出国(境)审批与管理规定》办理短期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办理时间一般为2个月左右,请申请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6.获得资助人员在会议结束十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议报销票据(必须和申报会议时间、地点一致),经科研处审核后去财务部门报销。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推荐表》
附件2:各单位2015年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推荐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