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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关于2015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2015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坚持以北京市全面深化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选题要求

1.《2015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研究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课题指南》主要确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据此设计具体题目申报。同时,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设计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课题名称的表述均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申报的课题必须是研究北京问题,其他不予受理。

三、研究经费

此次申报的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12万元,一般项目8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申请自筹资金项目须注明资金来源。

四、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1976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2.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在研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年度项目。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选题申请多家研究项目。

4.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五、申报要求

1.2015年度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0项(含我校科研处被评为“2014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二级管理单位”多增加的5项)。

2.我校给各单位的申报指标为: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总计不超过5项(其中至少1项应为青年项目);自筹资金项目(须注明资金来源)不超过2项。请各单位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推荐具有竞争力的选题进行申报。

3.课题申报所需的材料可从“北京社科规划”网站(http://www.bjpopss.gov.cn)“项目资料”栏下载,所有申报材料均须使用最新修订版、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科研秘书务必于2015年4月1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须盖章)及1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同时所有材料发送电子版至cufekeyanchu@163.com不接收个人申报。

4.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限额指标好中选优,报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人:崔鹏;联系电话:62288342。

附件:1.2015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选题

2.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活页

4.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