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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关于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

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招标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题意识,深入研究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90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80万元。

三、投标条件

1.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首席专家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投标要求

1.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几个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实际应用价值,特别是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必须以真实可靠的数据案例为基础,努力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研究工作需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科学编制。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4.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5.投标者可根据课题研究内容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课题评审组织者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考虑。

五、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

1.投标所需材料(包括《招标选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投标申请书》等)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www.npopss-cn.gov.cn)直接下载。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首席专家的联系方式、建议回避评审专家的相关信息,须在《附表》中填写,不要在《申请书》数据表中填写。

2.报送材料包括:(1)纸质《投标书》一式8份(1份原件,7份复印件);(2)每项《投标书》的电子文本1份(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3)《附表》1份。

3.为了整合我校优势科研资源,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团队,避免重复申报,务请各单位于2015年4月8日前将投标选题名称发邮件至cufekeyanchu@163.com

4.集中申报期限:2015年5月20日前,请科研秘书遵守规定的申报时限。联系人:崔鹏,联系电话:62288342。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招标课题研究方向

2.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投标申请书

3.附表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