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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管理】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评选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和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行业协会、能源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

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须为2014年度内结题并应用的能源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一)能源软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方法;

(二)能源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以及能源立法、体制改革;

(三)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领域的重大问题;

(四)能源行业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

(五)能源国际合作、对外开放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

(六)能源预测预警系统、信息系统建设等;

(七)其他相关能源问题研究。

二、申报程序

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实行单位推荐申报制度,原则上每个单位限推荐1项成果,个别研究能力强的单位可放宽至2项,但应为不同领域或专业的成果。(承担国家能源局委托课题,可不占本单位指标)

推荐单位包括:

(一)国家能源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其他大型能源企业;

(四)在民政部注册的能源行业协会和学会,各研究机构、各高等院校。

三、申报成果形式

(一)重大课题研究(咨询)报告;

(二)调查研究报告;

(三)其他。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5年5月1日-7月3日。

五、申报材料

(一)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10份及电子版(申报书见附件);

(二)成果正文、附件材料10份及电子版;

(三)成果摘要(3000字以内)10份及电子版;

(四)成果应用情况及证明。

请将以上四项材料的文字版内容装订成10套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其中一套资料申报书须加盖红章,其余9套可以是复印件)报送至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综合处。

六、评选和奖励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依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评审并提出一、二、三等奖获奖建议名单。国家能源局审定并公示后,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文件、奖牌和证书。

七、几点说明

(一)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对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不应申报、推荐。

(二)申报成果如有密级,推荐单位必须按保密要求对成果作必要的处理后再申报。

(三)请申报单位认真审核成果缩写版,评奖工作结束后,我们将编制《获奖成果摘要汇编》,供有关方面参考。成果摘要的水平和准确性由申报单位负责。

(四)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申报成果的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获奖个人不超过10人。此外,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申报单位,且为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

(五)评审出的获奖成果在公示期内,只受理异议,不受理申报单位对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的调整诉求。

八、联系方式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综合处

联 系 人:接道群、高楠

电 话:010-66597499、010-66597422

传 真:010-66026865、010-66021913

邮 箱:nyrkxyj@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912室(邮编:100031)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5年4月28日

请有意向的老师在7月3日下午5点前将所有材料交到科研处成果管理科(行政楼808)

联系人: 刘晓宇

联系电话:62288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