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关于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5年度项目经费(第一批)的拨款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5年度项目经费(第一批)的拨款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下达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5年度项目经费(第一批)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科研经费拨付各项目负责人经费账户,并做如下说明:
一、一般项目研究经费
1.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的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按批准经费的50%拨款。
2.2014年12月至2015年8月通过结项审核的历年一般项目:拨付剩余的批准经费。
二、专项任务项目研究经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全额拨款。
2. 2015年一般项目专家评审费。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上述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项目负责人可登陆本人校内门户,进入“财务综合信息门户”查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经费开支,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
联系人:崔鹏;联系电话:62288342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