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办现启动任务完成时间为2015年12月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验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工作调度阶段(2015年11月13-30日)
基金办向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发布验收工作通知,如验收项目确实存在需延期等变更情况,请项目负责人在2015年11月3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二、验收工作组织阶段(2015年12月1日-2016年2月29日)
网上填报: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项目负责人通过市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填写提交验收材料。基金办将在网站对未按时提交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公告。
组织验收:科研处统一安排进行材料审核、组织专家验收等工作,向基金办提交验收综合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17:00。
纸质材料:完成上述工作后,项目负责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下载打印验收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由科研处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基金办,接收材料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9:00至29日17:00。
集中会议验收:为更好的遴选优秀项目成果,促进基金项目成果价值利用,基金办将对部分项目安排集中会议验收。请各单位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并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名单反馈至fyqbac@126.com邮箱。参加集中会议验收的项目应在2016年1月15日前完成验收材料的网上提交工作。基金办拟于2016年1月18-29日进行集中会议验收。
三、验收项目结论出具阶段(2016年3月1-31日)
基金办在审核项目验收材料后,于2016年3月31日前出具项目验收结论。基金办将对本次项目验收情况在市基金网站予以公告。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完成相关项目的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工作中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情况将记入市自然科学基金信用管理档案。
附件1.2015年第二批验收项目清单
2.2015-2017年度入围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3.验收工作注意事项
科研处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