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关于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5年度项目经费(第三批)的拨款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5年度项目经费(第三批)的拨款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下达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5年度项目经费(第三批)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科研经费拨付各项目负责人经费账户,并做如下说明:
一、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
部属高校重点研究基地:每个基地拨款60万元,其中,项目研究经费30万元,包括: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项,每项资助10万元,自选课题经费10万元。基地学术会议资助10万元。资料、期刊、网络、数据库建设各5万元。
二、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研究经费
1.2015年度重大攻关项目:一期按60%拨款。
2.通过结项的历年重大攻关项目:三期按10%拨款。
三、一般项目研究经费
2015年9月至11月通过结项的历年一般项目,三期按10%拨款。
四、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经费
1.思政课教学科研团队入选择优支持计划:全额拨款。
2.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2015年立项项目,一期按30%拨款;通过中检的2014年度项目,二期按30%拨款。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点难点专项:每项资助1万元。
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经费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经费:每项一等奖著作2万元、论文1万元、研究报告1万元,二等奖著作1万元、论文0.5万元、研究报告0.5万元,三等奖著作0.5万元、论文0.3万元、研究报告0.3万元,成果普及奖1万元。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上述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项目负责人可登陆本人校内门户,进入“财务综合信息门户”查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经费开支,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
联系人:崔鹏;联系电话:62288342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