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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与合作】关于实施2016年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4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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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字〔2016〕13号

关于实施2016年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

支持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央财经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实施方案(2011-2020年)》,拓展国际合作渠道,提高国际声誉和国际学术地位,提升国际交流层次和水平,推进我校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进程,特设立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

一、项目说明

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是资助我校教师出国(境)参加高层次论坛、高水平学术会议所产生的签证费、国际旅费和会议注册费。资助经费按参会支出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每人次3万元人民币。

科研处负责该项计划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均可申请。

2.申请者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必须正式注册并提交会议论文。

三、工作程序

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限额申报、适当资助”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科研处根据上一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国际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填报数据,确定各单位本年度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推荐名额。

2.申请者就本年度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向所在单位申请。

3.各单位在限额内择优推荐,并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推荐表》,和会议通知、会议论文一并报送科研处。

4.科研处公示各单位推荐情况。公示期满,正式发布立项通知。

5.申请者按照《中央财经大学短期因公出国(境)审批与管理规定》办理短期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办理时间一般为2个月左右,请申请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6.获得资助人员在会议结束十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议报销票据(必须和申报会议时间、地点一致),经科研处审核后去财务部门报销。

7.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资助按照申报先后顺序批准,如遇项目预算经费报销完毕,各单位未使用名额可结转下年继续申报。

四、项目联系人

科研处 学术交流和合作科 黄玲

联系电话:62288468

工作邮箱:huangling@cufe.edu.cn

办公地点:办公楼804室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推荐表》

2.各单位2016年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推荐名额

科研处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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