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聚焦“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突出首都特色,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团结广大专家学者研究回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首都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推动首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大繁荣大发展。
二、选题要求
1.《2016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研究选题,年度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课题指南》主要确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据此设计具体题目申报。同时,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设计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课题名称的表述均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人须结合本研究基地的总体功能定位,根据研究基地的主要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确定研究选题,不属于研究基地自身研究领域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从2016年开始,市社科规划办对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学科分类进行了调整,申报学科须按照《课题指南》所列14个学科进行填写。
3.正式立项后,基础研究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2至3年;应用研究项目完成时限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一般不超过2年。
4.申报的课题必须是研究北京问题,其他不予受理。
三、研究经费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不超过12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8万元,青年项目不超过5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均可从“北京社科规划”网站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申请自筹资金项目须注明资金来源。
四、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1977年5月6日以后出生)。
2.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在研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年度项目或研究基地项目。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选题申请多家研究项目。
4.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五、申报要求
1.2016年度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5项(含我校科研处被评为“2015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二级管理单位”多增加的10项)。
2.我校给各单位的申报指标为: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总计不超过5项(其中至少1项应为青年项目);自筹资金项目(须注明资金来源)不超过2项。请各单位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推荐具有竞争力的选题进行申报。
3.课题申报所需的材料可从“北京社科规划”网站(http://www.bjpopss.gov.cn)左侧“项目资料”栏对应的“年度项目”中下载,所有申报材料均须使用最新修订版、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2016年4月18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须盖章)及1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各单位将所有申请材料统一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正面标明各单位名称及申报人数)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同时所有材料发送电子版至cufekeyanchu@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某单位北社科项目申报材料”,不接收个人申报。
4.我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年度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限额指标好中选优,报送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人:马琳琳;联系电话:62288342。
附件:1.2016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活页
4.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
科研处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