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16年举行第六届评奖活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范围
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一)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二)时间范围
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三)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采纳证明,或者省部级以上级别领导批示的复印件。
(四)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前五届钱端升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办法
申报者请登陆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网钱奖专题网站(http://gate.cupl.edu.cn/qdsfxcgj)、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并填写《申请评审书》及相关材料。所有《申报评审书》及相关材料需由学校科研处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四、申报材料
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
2. 专著3册(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论文3份(其中必须提供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五、联系方式
请有关单位按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申报者请于5月25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行政楼808室,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62288341,联系人:宋媛 刘晓宇。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O一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