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工作和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的类别
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青年科学奖(青年奖),共四个奖种。
二、基本条件
四个奖种推荐条件,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附件1)和 “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附件2),请申报者严格按照申报程序申报。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教育部推荐。推荐前均需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四、时间安排:
1.申报项目必须按照《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 》的有关要求,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青年奖、直报项目不需要成果登记)。请到http://www.cutech.edu.cn/cn/kjcg/A0104index_1.htm中查看成果登记方法。申报者需将《国家科技成果登记表》电子版与纸质件(1份)于2016年4月18日之前报送科研处,以便统一发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并返回成果登记号(教育部不接待个人登记)。
2.申报者可于2016年4月7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网络推荐工作(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请于电话索取),请先下载推荐书软件,完成推荐书的填写,经科研处审合格后再上传推荐书,学校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9日。
3.请申报者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3)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并于5月10日之前提交初稿到办公楼808室,校学术委员会将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1)需提交书面推荐书2套(含1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国防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5套(含1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青年奖候选人推荐材料只需提供1套(1份为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4.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
5.学校将拟推荐项目于5月12日进行公示,公示日为5天,逾期不接受项目申报。
联系人:宋媛 刘晓宇 办公地点:行政楼808室
电 话:62288341
邮 箱:kyc808@126.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4.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研处
二○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