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须为2015年度内结题并应用的能源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1.能源软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方法;
2.能源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以及能源立法、体制改革;
3.能源行业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
4.能源国际合作、对外开放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
5.能源预测预警系统、信息系统建设等;
6.能源行业其他重大问题研究。
二、申报程序
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实行单位推荐申报制度,我校限申报1项成果。
三、申报成果形式
1.重大课题研究(咨询)报告;
2.调查研究报告;
3.其他。
四、申报材料
1. 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10份及电子版(见附件1);
2.成果正文、附件材料10份及电子版;
3.成果摘要(3000字以内)10份及电子版;
4.成果应用情况及证明。
请将以上四项材料的文字版内容装订成10套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其中一套资料申报书须加盖红章,其余9套可以是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对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不得申报、推荐。
2.申报成果如有密级,必须按保密要求对成果作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3.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规定,一项成果只能有一个申报单位,申报成果的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获奖个人不超过10人。此外,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申报单位,且为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
4.评审出的获奖成果在公示期内,只受理异议,不受理申报单位对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的调整诉求。
六、联系方式
请有关单位按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申报者请于6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科研处(行政楼8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808@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62288341,联系人:宋媛 刘晓宇。
附件:
1. 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科研处
二○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