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2017年度受理项目类型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预探索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16-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2016-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正确选择项目类型、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自主选题,申请项目。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地址:https://web.bjnsf.org/bjnsfweb/
二、申请人的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通过其在职的单位申请项目,申请时须提供导师同意申请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项目获得资助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版申请书一并报送。
3.符合条件的海外科技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以通过依托单位申请项目:
⑴ 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项目执行期在聘任期内;
⑵ 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
在申请项目时,须提供依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附件随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须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获得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相关研究,每项申请的书面承诺由依托单位盖章后随纸质版申请书一并报送。否则,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5.各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将在“项目类型”中加以叙述。
6.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上传推荐意见、依托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为海外科技人员、在站博士后等)、导师签字函件等材料的原件电子版(BMP、JPEG、GIF、PNG图片格式的文件)。上述纸质证明文件、导师签字函件等原件应作为附件随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
三、项目类型及资助金额
1.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支持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有望取得重要突破,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针对已有较好研究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相关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项目;围绕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有望形成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80万元/项。
申请重点项目注意事项:
⑴申请重点项目须在《2016-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
⑵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是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主要部分,主要资助科技人员在项目指南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技术研究。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项。
申请面上项目,须在《2016-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
3.预探索项目
预探索项目主要资助科技人员运用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或新途径进行探索性研究。资助金额不超过6万元/项。
申请预探索项目,数理学科仅接受北京市属单位的申请,管理学科须在面上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题,其他学科可在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不受项目指南限制)。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定位于发现和培养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项。
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可在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不受项目指南限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青年科技人员可以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未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含“科技新星”)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各类项目的最终资助强度等将以批准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预算为准,请申请人根据研究项目的实际需要填报申请资助金额。
四、限项规定
1.申请人每年度只能申请1项市基金项目。
2.科技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市基金项目:1)负责在研市基金项目1项(含)以上的;2)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2项(含)以上的。
3.科技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负责的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合计不得超过3项。
4.申请人连续两个年度申请市基金项目未获资助暂停申请市基金项目1年。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市基金项目资助周期内须在依托单位任职。
6.市基金项目是指市基金资助的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预探索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市基金暨市教委科技发展计划重点项目。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北京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研究类课题。
7.科技人员负责在研市基金项目、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作为负责人承担且在市基金项目申请通知发布之日时,尚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课题。
8.科技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是指作为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申请的市基金项目以及作为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的在研市基金项目。
9.市基金不支持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机构中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进行多处申请。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基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五、申请书撰写
申请书采取在线撰写的方式。已有市基金委账号的申请人,可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密码如有遗失可向我处申请重置密码。其他申请人须从我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于5月20日后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http://www.bjnsf.org/),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请书中研究起始年时间填写为2017年1月1日,重点项目资助期限为3-4年,面上项目资助期限为2-3年,预探索项目不超过1.5年,青年项目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
3.项目名称应根据项目自身研究内容确定,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尽量避免使用项目指南中指南方向的名称。
4.注意凝炼研究内容,避免大而全、缺少深度的申请。项目的预期研究结果及可考核的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项目获得资助后预期研究结果和验收指标将作为任务书的重要内容和验收时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5.项目基本信息填写中应注意:
⑴ 申请重点项目或面上项目,请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及项目指南准确选择“报审学科组”及“报审亚学科组”、“资助项目类别”及项目指南代码;申请预探索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请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准确选择“报审学科组”及“报审亚学科组”。
⑵ 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
6.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在 “申报学科”下拉菜单中准确选择申报学科代码,每一申请项目可选择两个申报学科代码。申报学科代码是计算机随机遴选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请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学科代码,不要只选择到一级学科代码。
7.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项目组主要成员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参加(包括外聘人员及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按申请书要求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一致。
重点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3个,面上项目、预探索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
项目组主要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该纸质文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送交。
8.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它渠道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本申请项目的关系与区别。
9.有合作单位参与申请的项目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合作单位在本申请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以及相关研究工作基础。
10.凡在研究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履行相关程序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由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请申请人严格遵守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有关规定,申请时须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书面材料),并以BMP、JPEG、GIF、PNG图片格式上传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
11.申请人可以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项目的专家名单,供遴选通讯评审专家时参考。
12.申请人须在依托单位确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申请书撰写并将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打印纸质申请书,完成签字手续后提交依托单位。
13、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申请书的版本号一致。
六、报送事项
有关申请指南和要求,请申请人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bjnsf.org/)认真阅读;本年度接收各单位项目申请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电子申请书
1.申请人撰写
申请人于2016年5月20日后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请于6月30日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提示:
⑴需要开通系统账号的申请人信息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于2016年6月1日前将汇总表(姓名+身份证号)发至cufekeyanchu@163.com,
⑵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6月30日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严格遵守时间要求做好申请书的撰写安排。
2.依托单位审核
科研处将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人所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7月5日
提示:审核过程中,科研处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
3.依托单位提交
科研处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于7月6日16:00前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
(二)纸质申请书
1.打印申请书
申请人可于2016年7月7日起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
2.集中接收申请书
科研处于2016年7月7日至7月8日16:00前集中接收各单位统一报送的纸质申请书(过时不接收)。纸质材料要求如下:
(1)纸质申请书原件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原件是指经单位签字盖章后并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的纸质申请书。
(2)请申请人认真填写、打印“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自查表”,并签字。
(3)报送材料时申请书装入一个信封或档案袋内,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后贴在信封或档案袋上;
联系人:马琳琳,联系电话:62288342。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自查表
2.2016-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
3.2016-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
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 北京市 自然科学 申报工作 通知
校科研处 2016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