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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专项公开招标,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申报须依据指南(详见附件1)。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

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要求为国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需公开出版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其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议应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各单位限报1项。

重点项目申请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奖者。

一般项目申请者,应为高校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连续2年(指2015、2016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课题指南》等相关文件可在社科网下载。

3.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根据我校《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研究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按项目经费总额的20%核定间接费用。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直接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5.各单位科研秘书须于2017年3月3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2份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cufekeyanchu@163.com,不接收个人申报。我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评审,遴选确定推荐人员。

联系人:马琳琳,联系电话:62288342。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附件1: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招标指南

科研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