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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30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8]7号)的要求,我校已完成2011年立项项目的清理工作,即日起不再受理此类项目的结项申请。为提高项目完成销量,从2018年起,全国社科规划办将进一步加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清理力度。

项目清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2012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8年9月15日,2013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5月15日,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12月15日其中已申请延期的项目,清理期限以规划办批复日期为准。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相应日期之前将结项材料报至科研处。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以在清理期限之前申请延期,但应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并承诺完成时间。规定期限内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

请各单位务必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加强对本单位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集中精力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对研究周期过长,成果质量低劣的项目,全国社科规划办将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终止或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材料下载地址:http://kyc.cufe.edu.cn/info/1010/4907.htm

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鉴定结项审批书》3份(A4纸型,于左侧装订)(其中需要财务处、审计处盖章、签字的部分,项目负责人需自行办理)

2. 5套最终成果(参加鉴定,需匿名)

3. 1篇最终成果简介,一式三份

4.经费开支明细账(财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5.阶段性成果(与鉴定结项审批书中填写的阶段性成果一致),复印件1份

6.电子版(内含最终成果全文、最终成果简介和《鉴定结项审批书》,所有文件格式须为WORD文档)。

联系人:马琳琳

联系电话:010-62288342

办公地址:办公楼806

邮箱地址:linlinma@cufe.edu.cn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超期未结项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