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管理】关于规范科研成果录入审核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老师:
为了规范科研成果管理,确保科研成果真实准确,减少广大教师后期重复提交材料的负担,现通知如下:
1.全体在职教师(包括平台的“三院一中心”)均应在科研管理系统建立个人账号,及时录入科研成果,便于我校科研评价和科研奖励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2.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科研成果时,需提交相应的电子版,pdf或图片格式均可。论文电子版需包含期刊名称、发表日期、成果名称、所有作者信息;著作电子版需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所有作者信息等内容;获奖证书电子版需完整清晰。
3.录入论文类成果以正式见刊时间为发表时间,网上公示、推送、发布和录用通知等不予认定。
科研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