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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关于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8]第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就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通知》要求,学校已完成对2012年立项项目的清理工作,即日起不再受理此类项目的结项申请(经全国社科工作办批准延期的项目除外)。

2.2019年全国社科工作办将进一步加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的清理力度。具体安排如下:2013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5月1日,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12月1日。项目负责人务必在相应日期之前提交结项申请。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以在清理期限之前申请延期,但要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并承诺完成时间。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

3.项目结项材料相关材料下载地址:

http://kyc.cufe.edu.cn/info/1010/4907.htm

4.项目清理工作中所涉及的重要事项变更及结项申请需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xm.npopss-cn.gov.cn/)在线填报,不再受理纸质材料。

附件:

1.2013年立项未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单

2.2014年立项未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单

科研处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