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9年高等学校科学
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教育部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中央财经大学。
2.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 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申报。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申报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或正在申报的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6.已通过 2018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形式审查的项目完成人,不能作为 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完成人。
二、申报流程
1.请申报者严格按照《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并于5月13日之前提交初稿到科研处(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808室)。
2.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人选)进行审查,给予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后上报。
3.申报材料要求
通用项目提交书面推荐书2套(含1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10套(含1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青年奖候选人推荐材料只需提供1套(1份为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3,选填)。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双权、刘晓宇
电 话: 62288341
邮 箱:kyc808@126.com
办公地点: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808室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3.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研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