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管理,全面掌握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度和阶段性成果情况,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定于2019年6月至9月期间开展在研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2017年度立项的在研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参检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对照《项目申请书》中所列研究计划检查进展情况,包括各子课题进展、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情况。
2.阶段性成果及转化应用情况。包括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名称、形式、作者以及转化应用情况(含批示、采纳、获奖、发表、出版、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采用等)。
3.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思考建议等。
4.成果出版资助预申报。基础理论类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自评能够达到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精品力作水平的,对学科发展有一定意义、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理论著作(专著、译著、资料汇编等),可以进行成果出版资助预申报。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将视情况,择优以“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的名义予以资助出版(《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出版资助办法》,见附件5)。
三、填报要求
1.请如实填写《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
2.阶段成果及其应用转化情况(须按规定标注项目信息),仅在《中期检查表》中列出即可,待项目结项时再统一提交成果。
3.如有重要事项变更的,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4),提交科研处,按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细则》第四条的审批权限审批。
4.如预申报项目成果出版资助的,在《中期检查表》中填写预申报成果出版资助的相关内容。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本单位应检项目情况,填写《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
2.项目负责人凡中期检查期间申请鉴定、结项的项目,可不填写中期检查相关表格,但应在《汇总表》中“能否按期结项”一栏中予以注明。
3.请科研秘书于2019年9月16日前将本单位中期检查材料(一式一份)及本单位《汇总表》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inlinma@cufe.edu.cn。
联系人:马琳琳,
联系电话:62288342,
办公地点:办公楼806。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北京市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
3.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4.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5.北京市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出版资助办法
科研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