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按照“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原则,进一步凝聚科技工作者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要求,我校对2020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
一、项目申请提交材料要求
1.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延后至2020年4月13日16:00。
2.在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所有项目类型,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3.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依托单位后续提供。
二、项目结项提交材料要求
1.对于2019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电子结题材料接收截止时间延后至2020年4月13日16:00。
2.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如果不能按时提交结题材料,请通过依托单位提出延后提交申请。
三、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按时提交申请,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务必按照学校发布通知中要求进行填报。通知链接:
http://kyc.cufe.edu.cn/info/1009/6475.htm
2020年项目指南: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
2.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联系人:马琳琳
联系电话:62288342
办公地点:办公楼806室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