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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关于2020年度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6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0年度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根据《北京市“十三五”期间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纲要》规定,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分为十个研究领域:

1.教育宏观战略与政策研究

2.教育基本理论与国际比较研究

3.教育治理体系研究

4.课程、教学、评价改革研究

5.学生发展研究

6.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7.教育资源配置与效益研究

8.教育信息化研究

9.传统文化教育与德育研究

10.生态文明教育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研究

(二)各领域分为“教育决策咨询研究”“教育基础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三个研究方向。

(三)2020年度课题类别包括以下六种,分别为:重大课题、优先关注课题、重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一般课题。

1.重大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请者不得更改研究题目。重大课题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

2.优先关注课题应以课题指南为准,申请者不得更改研究题目,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基础,选取独特的切入点进行研究设计。

3.校本研究专项课题用于资助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现任校(园)级领导主持的课题。该类课题是以学校(幼儿园)为基本单位,为解决与其实践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由教师群体参与的具有较高组织程度的课题。

4.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一般课题的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从十个研究领域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申请课题。

申请者填写课题申请书时,需明确填写课题所属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和课题类别。

二、资助标准

北京市教育规划课题以出优秀成果、出人才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规律、依法规范、公正合理和安全高效的原则,采取课题研究资助和课题成果等级资助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对重大课题、优先关注课题、重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

三、申请人条件

(一)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二)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须由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申请重大课题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深厚的学术研究功底与学术造诣,能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

(四)申请青年专项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特作如下规定: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

2.正在承担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2020年度课题。

3.同年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立项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完成时限

(一)教育决策咨询类课题要求在1-2年内完成;教育基础理论类课题、教育教学实践类课题要求在3-4年内完成。

(二)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相关变更须报请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

五、申请要求

2020年课题申请采取网上申请与文本申报两种形式,重大课题不进行网上申请。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一)重大课题实行公开招标制度,评审采取课题申请、资格审查、会议答辩、领导小组审批的方式进行。申请者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大课题申请书(2020年度)》,签署所在单位、受托管理机构意见后,密封投标文件,提交受托管理机构报送至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其他类别课题实行网上申请与文本申报。

网上申请流程参见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相关文件。课题申请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北京市“十三五”期间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指南》《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大课题申请书(2020年度)》等均可在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gh.bjedu.cn。

六、申报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一)本年度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1日;

(二)4月11日至4月14日:市教育规划办通过系统反馈申请书材料检查意见。申请者按照市教育规划办检查意见修改并重新提交项目

(三)4月14日:提交纸质申请书;

1.重大课题文本材料具体要求为:

《重大课题申请书》一式9份,并将封皮复印9份,分别贴在9个档案袋正面,以便识别;《申请书》封底“投标材料袋背面粘贴表”的课题组成员名单复印9份,分别贴在9个档案袋背面,以便选择评审专家时回避。

2.其他类别课题文本材料具体要求为:

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原件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联 系 人:马琳琳

联系电话:62288342

办公地址:办公楼806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