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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管理】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0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0年高等学校科学

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教育部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中央财经大学。

2.申报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申报。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申请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申请项目完成人。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申请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申报流程

1.请申报者严格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中,各奖种提名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并于6月10日之前提交初稿到科研处(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808室)。

2.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人选)进行审查,给予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后上报。

3.申报材料要求

通用项目提交书面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需书面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3,选填)。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双权

电话:62288341

邮箱:kyc808@126.com

办公地点: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808室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3.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研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