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课题指南及项目类别
《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分三类项目制定。选题以方向性为主,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的研究范围和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也可以根据学科发展前沿,或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需求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同等质量下按选题申报的予以优先立项。
2020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分以下三类项目申报。
1.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旨在加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建设,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宣传。申报该类项目需填写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请材料。项目按照《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旨在推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高水平建设,高质量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申报该类项目需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申请材料。项目按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旨在加强对基础学科和学术研究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引导首都社科界从学科学术角度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研究。申报该类项目需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申请材料,由规划项目部接收并组织评审。项目按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申请事项
1.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大项目不超过3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1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不超过8万元。申请人应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资金预算,其中,间接费用按经费总额的30%核定。
2.各类别项目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申请书》中的“填表说明”。
3.申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各类别项目均不予以转立(如申请“重大项目”转立为“重点项目”等)。
4.申请人需结合课题研究类型选择“最终成果形式”,只填写项目结项时拟提交鉴定的成果形式,限填1项,如果选择“其他”须注明具体成果形式。
5.申请人需依据课题研究任务,综合考虑项目立项时间、拨款时间、项目研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等各方面因素,拟定具体研究计划,根据“填表说明”中的具体要求,填写“计划完成时间”。
6.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申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四、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1981年9月4日以后出生)。
2.在职人员原则上需从所在单位申报。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科研信誉保证。不受理在站博士后项目申报。
五、限项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0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需遵守如下约定: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有在研项目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请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也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作为多个基金项目的最终成果申请结项。
4.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5.不得以与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六、限额申报
2020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三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1.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实行申报限额,我校研究基地可申报8项,项目申报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实施。
2.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申报限额,我校北京财经研究基地、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分别可申报5项,项目申报由财经研究院、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组织实施。
3.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申报限额,我校可申报25项(其中青年项目一般不少于1/3),项目申报由科研处组织实施。
由于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给予各单位的申报指标为:
(1)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总计不超过5项(其中至少1项应为青年项目)。
(2)各单位申报的重大项目、自筹项目,北京市“百人工程”学者和“四个一批”人才申报的各类项目,均可不占本单位指标。
请各单位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推荐具有竞争力的选题进行申报。
七、报送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均须使用学校提供模板、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申请书》电子版以“姓名-申请书”命名,《活页》电子版以“姓名-活页”命名。
根据是否需要进行学校初评,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需要进行学校初评的项目
1.项目类别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2.学校初评材料
(1)《申请书》WORD版、《活页》WORD版及PDF版
(2)《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各单位科研秘书填报)
材料接收时间:2020年8月21日17:00前
我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限额指标好中选优,报送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3.正式提交材料
(1)《申请书》、《活页》纸质版一式6份
(2)《申请书》WORD版、《活页》WORD版
(3)《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各单位科研秘书填报)
材料接收时间:2020年9月1日9:00-17:00
(二)无需进行学校初评的项目
1.项目类别
(1)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重大项目、自筹项目及北京市“百人工程”学者和“四个一批”人才申报的项目)
(2)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
(3)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
2.正式提交材料
(1)《申请书》、《活页》纸质版一式6份
(2)《申请书》WORD版、《活页》WORD版
(3)《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各单位科研秘书填报)
材料接收时间:2020年9月1日9:00-17:00
联系人:马琳琳
联系电话:62288342
邮件地址:linlinma@cufe.edu.cn
办公地址:办公楼806室
附件:
1.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请材料及管理文件、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申请材料及管理文件
2.2020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3.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申请书
4.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论证活页
5.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
6.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7.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8.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9.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试行)
10.2020年度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科研处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