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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管理】关于组织申报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

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京宣发〔2020〕36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0〕34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数量最高限额210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5项,一等奖原则上不超过40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学科学术类、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类成果原则上分别占奖项数量的25%、60%、15%。

二、评选分组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市评选委员会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成果设评选组,其中学科学术类设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研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语言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交叉学科·综合共12个学科评选小组。

三、申报要求

1.成果范围

(1)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 6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符合《评选条例》有关规定的,均可参加评奖。主要成果形式包括: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社科普及读物等。

此外,对于学科学术类成果,属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能提供材料证明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上届未申报的,也可以参加本届申报。

(2)对于确有较高应用价值但不宜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须经委托单位同意,并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方可申报参评。教材类成果原则上不参评。

(3)个人同一专题系统辑集而成的论文集视同于专著;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整体申报,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

(4)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向本单位申报;如第一作者不申报的,应以书面形式授权其他作者申报,同时第一作者本届不得再申报其他作品。同一成果不得多处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

2.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我校共获申报名额22项(不包括北京研究中心中央财经大学研究基地),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最少5项,“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最少3项。

四、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本届评选采取线上申报、评审,所有申报者均应登录系统录入信息、上传材料,具体操作如下:

(1)登陆“北京社科网”(www.bjsk.org.cn),从“业务系统”栏目中进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

(2)注册帐号,完善个人资料。

(3)按要求填报参评成果信息,上传成果全文(PDF版)、《承诺书》(PDF版)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PDF版),《承诺书》和证明材料需要原件的扫描件或者照片。

(4)我校教师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日下午5点。

2.校内遴选。由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对我校申报材料进行初步遴选,遴选结果经公示后,统一推荐。

3.申报材料

本届评奖教育系统采取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如需报送纸质材料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2288341,联系人:宋双权、刘晓宇。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

附件2: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科研处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