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4.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5. 限项规定及申请须知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二)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申请开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2)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申请人只编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单独核定。项目立项后,在计划书填报阶段,项目预算表中直接费用各科目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申请书各科目金额。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
(一)信息系统账号
已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用原用户名及密码登录;需要开通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信息,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信息系统账号申请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linlinma@cufe.edu.cn,科研处核实后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信息系统将登录账号发至申请人邮箱。
(二)系统提交材料
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于2021年3月14日24:00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联 系 人:马琳琳
联系电话:62288342
办公地点:办公楼806
特此通知。
附件1:信息系统账号申请汇总表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
科研处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