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青年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系统登录地址如下:
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2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青年项目申请指南》(附件1)、《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附件2),正确选择项目类型、指南方向,申请项目。
二、申请人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且能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通过其在职的单位申请项目,申请时须提供导师同意申请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项目获得资助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3.符合条件的海外科技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以通过依托单位申请项目:
(1)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项目执行期在聘任期内;
(2)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
在申请项目时,须提供依托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文件。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技人员申请时,须由依托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获得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相关研究。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上述推荐意见、导师签字函件、依托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申请人为海外科技人员、在站博士后等)等材料扫描为PDF文件,上传系统,并将原件随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
5.以下科技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正在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上述项目、课题任何一类支持的。
(2)1986年1月1日(不含)以前出生的。
(二)申请人管理规定
1.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市基金项目。
2.科技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市基金项目:(1)负责在研市基金项目1项(含)以上的;(2)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2项(含)以上的。
3.科技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负责的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合计不得超过3项。
4.申请人连续两年申请市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暂停申请市基金项目1年。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市基金项目资助周期内须在依托单位任职。
市基金项目是指市基金资助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研究专题项目、市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重点项目。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研究类课题。
科技人员负责在研市基金项目、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作为负责人承担且在市基金项目申请截止之日时,尚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课题。
科技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是指作为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申请的市基金项目以及作为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的在研市基金项目。
(三)特别提示
市基金不支持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机构中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进行多处申请,申请人应对此予以承诺。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基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三、项目类型及资助金额
(一)面上项目与面上专项
面上项目主要资助科技人员在项目指南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技术研究。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面上专项资助强度不超过30万元/项。面上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3年,面上专项研究年限为2年。
(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定位于发现和培养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开展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平均资助强度10万元/项,研究年限不超过2年。
各类项目的最终资助强度将以批准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预算为准,请申请人根据研究项目的实际需要填报申请资助金额。
四、申请书撰写要求
1.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请书中研究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3.申请人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在“申报学科”下拉菜单中准确选择申报学科代码,每一申请项目可选择两个申报学科代码。申报学科代码是计算机随机遴选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请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学科代码,不要只选择到一级学科代码。
4.项目的预期研究结果及可考核的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突出学术贡献、技术突破以及学术影响力提升等。
5.项目成员简介应填写近5年来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标志性成果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
6.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
研究团队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应出具知情同意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送交。
7.合作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且填写的合作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项目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
8.凡在研究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履行相关程序的,需提供相关材料(例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须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书面材料),并以PDF文件上传材料原件电子版。
9.申请人可以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项目的专家名单,供遴选通讯评审专家时参考。
10.经费总额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组成,其中间接费用=(直接费用-设备购置费)*20%。间接费用由绩效支出和其他费用两部分组成,其中绩效支出=间接费用*85%,其他费用=间接费用*15%。
五、报送事项
申请书采取在线撰写的方式。已有市基金委账号的申请人,可使用原用户名(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密码如有遗失可向科研处申请重置密码。需要开通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发至linlinma@cufe.edu.cn。
本年度接收各单位项目申请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电子申请书
1.申请人撰写
申请人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于2021年6月7日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请申请人务必严格遵守时间要求。
2.依托单位审核
科研处将对我校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人所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2021年6月7日至6月11日
提示:审核过程中,科研处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
(二)纸质申请书
1.打印申请书
申请人可于2021年6月16日起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
2.集中接收申请书
科研处于2021年6月16日至6月18日集中接收纸质申请书。
纸质材料要求:申请书原件及需要报送的附件材料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原件须经本人及项目组成员签字,并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马琳琳
联系电话:62288342
办公地点:办公楼806
附件:1.《2022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青年项目申请指南》
2.《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
科研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