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期检查
1.中检原则
以精简项目过程检查为原则,实施周期在3年及以下的一般项目,以依托学校自我管理为主,不进行中检,不影响项目结项;实施周期在3年以上的(或延期至3年以上的)一般项目,在立项后第4年进行中检。中检结果不影响项目结项,但无故不参加中检者,不予结项。项目责任人应重视中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研究计划。
2.中检内容
项目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
3.中检方式
中检工作采取线上集中受理的方式,通过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线开展填报和审核工作,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4.中检范围
2021年中检范围为:2017年立项且在2021年中检工作开始前尚未完成结项验收的一般项目。自即日起至2021年9月27日,中后期管理系统开放受理一般项目网上中检,请项目负责人及时进行填报。
二、清理工作
1.清理范围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一般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在立项后第5年进入清理范围。2016年立项项目,须于2021年9月15日前提交结项材料,若无法按期提交,可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在线申请变更延期一年至2022年12月31日。2015年立项项目,必须于2021年11月15日前提交结项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结项自动终止。
2.清理要求
项目结项相关材料请见:
http://kyc.cufe.edu.cn/info/1033/36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