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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院2014年研究生研究方法、学术规范、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系列讲座讲稿

发布日期:2015-10-26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讲 概述

一、本讲座的内容体系介绍

1.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概述;

2.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应用----选题和搜集资料;

3.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应用----文献综述、开题报告;

4.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应用----论文写作;

5.不端检测、评阅和答辩规则

6.知识产权侵权和保护

7-9.保险、精算、社保专业研究方法专题

二、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概述

(一)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联系和区别

(二)社会科学研究的本质

1.通过对变量的分析来论证和检验命题的正确性

2.命题的类型

(1)公理(axiom, postulation)。

(2)定理(theorem)。

(3)经验概括(empirical generalizations)。

(4)假设或假说(hypothesis)。

3.变量的类型

(1)按照研究人员对其的可控程度可分为主动变量、本征变量

主动变量(active variable):研究者可以主动操纵的变量。例如:教学方法、税率、工作压力等

本征变量(attribute Variable):不能主动操纵只能加以检测的变量。例如:性别、年龄、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结构、教育程度等

(2)自变量X与因变量Y:y=kx+b(k≠0)。与假设有关的通常看作自变量,随之而变化的称之为因变量。

(三)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类型

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普遍研究、个案研究;横向研究和纵向研究。

(四)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过程:提出问题—选择问题--调查取证--分析问题—探索答案—检验验证。

(五)常用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介绍(方法的具体应用将在后面分阶段讲述)

1.提出(选择)问题阶段:怀疑法(朴素怀疑、怀疑主义、怀疑方法)。

2.调查取证阶段:观测调查方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实验法、观察法、文献法等。每种具体方法如同工具箱中一件特定工具,各有特定的用途)。

3.分析问题和探索答案阶段

(1)定性分析法

(2)定量分析法(统计分析)

(3)逻辑推理法(归纳、演绎、类比)

(4)黑箱方法(通过功能来推测并认识事物的结构)

(5)系统方法(通过要素、结构来认识功能、优化功能甚至改变环境)。

第二讲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应用----论文的选题和搜集资料

一、论文的选题----研究始于问题

(一)选题来源(已有理论之间不自洽、实践问题待解决、对行业热点问题有不同观点、不同视角,进行研究和讨论有助于使社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变得更加全面和成熟)

(二)“普通问题”与“研究问题”的区别

(三)“研究问题”转变成“论文选题”的考虑因素

1.必要性(价值、意义)。

2.可行性(资料来源、能力、时间、知识储备等)

3.创新性。问题新、目标新、视角新、方法新、结论新等。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二、如何搜集资料(为选题;为选题之后的综述和写作)

(一)搜集资料的原则

1.广泛性原则

2.代表性(权威性)原则

3.时间性原则

(二)搜集资料的主要方法

1.文献法。围绕课题背景知识、研究现状、焦点问题、发展前景等搜集文献。载体或来源应该包括学术期刊、专著、学位论文、第三方研究机构等。

2.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试验法等。

(三)文献主要来源

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CNKI;RESSET金融研究数据库;中国经济统计数据库;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

国研网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电子版;Emerald管理学数据库;

EIU CountryData各国宏观经济指标;IDEAS;

文献管理软件:CNKI的E-learning数字化学习和研究平台

(四)搜集文献资料的注意事项

1.多用权威的文献、经典的文献、最近几年的文献、被引用多的文献;

2.少用、不用“第二手文献”;

3.如何写读书笔记、如何制作文献卡片(实例演示)

第三讲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应用----文献综述和学位论文开题

一、如何撰写文献综述

(一)文献综述的本质:是对某问题的历史背景、前人工作、争论焦点、发展前景等进行评论,并在分析、比较、整理、归纳所搜集资料的基础上形成能反映出某一问题的最新研究水平和研究动态的一份《研究报告》。

(二)文献综述的目的:是为了推出自己的论述和模型,说明现有研究现状如何,有何不足,自己打算从哪些方面进行论述以补充其不足。

(三)文献综述的主要内容:概括某个领域的已有研究成果;指出已知研究中的失误或不足;提出未来的研究方向和路径。

(四)文献综述的基本步骤:先“综”后“述”,结论指向自己的研究起点

综,要求对文献资料进行归纳整理、使材料有逻辑层次,使之系统化。可分为背景材料(政策,发展概况)、主题材料、提供数据的材料等;也可按应用领域、观点、方法、技术等分类;按论文的逻辑板块分类;在大类下还可将资料按照地区、年代等进一步分类归纳。

述,要求对资料进行专门的、系统的论述和评论。评论应以批判性为主:逻辑上是否出现跳跃;是否漏掉了某些环节;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和测量工具是否适当;数据显示的结果和作者所提到的结果是否一致;对数据显示的结果是否还有其他解释。

综述要紧扣自己研究的问题,指向自己研究的问题

(五)格式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文献综述的字数:3000-5000字,以评述而非综合为主,不可罗列文献;

2.中文参考文献15-20篇,英文参考20篇左右,文献要新,50%-80%最好为3年内的文献;

3.大致结构:从不同角度进行归纳综合—评述研究进展—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自己论文拟从什么方向切入;

4.评述常用语言:以“某某(哪一年)”的句式开头,例如:张三(2004)从公司治理角度入手,提出……,问题在于……一般字数3000-5000字,以评述为主,不可罗列文献。

(六)文献综述本身的评价标准

1.文献的数量(多少以及国内外文献比例)、质量(新、权威性);

2.综合的逻辑性和全面性、评述的逻辑性和客观性;

3.文献背后是清晰且一以贯之的“逻辑红线”(特定的学术思想);

4.通过“逻辑红线”,能看到学术思想的萌芽、发展和演变,看到不同时期、不同学者的学术思想;

5.不同学术思想的交锋或融合有具体的文本为根据;

6.能看出综述者的目的。

(七)文献综述示例。例1、例2、例3、例4

二、学位论文开题

(一)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内容

1.选题背景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文献综述(包括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发展、现状、趋势及问题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

3.主要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4. 论文的大致框架结构

5.研究方法、思路;

6.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

7.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

8.研究的创新和特色;

9.参考文献(主要参考文献量不少于30条,对于个别新兴研究领域其文献量可酌情减少)。

在前期充分考察拟研究问题的必要性、可行性基础上确定选题,然后搜集资料完成文献综述之后开始撰写《开题报告》。

(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程序和意义

1.程序:完成开题报告的定稿→导师签字同意开题→论证会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和建议。

2.意义:开题报告论证通过意味着研究目标和方向的确定,意味着从“开放式选题”阶段过渡到“命题作文”阶段。禁止因“跑题”等原因要求“改题目”。

第四讲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应用----学位论文的撰写与答辩

一、学位论文的审题方法(案例分析)

(一)如何区分题目的主题词、限定词(修饰词)

(二)如何实现题目的明确性、准确性和简练性(25个字以内)

二、学位论文的逻辑结构(案例分析)

(一)第一级结构:题目与每章标题之间逻辑关系的唯一性

(二)第二级结构:章与章之间逻辑关系的多样性

(三)第三级结构:章与节之间逻辑关系的唯一性

(四)第四级结构:节与节之间逻辑关系的多样性

三、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及各部分写作要求

(一)摘要:是学位论文成果的精练概括,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可以独立使用。不能写成结构式如:“第一部分主要写了……,第二部分主要写了……”。

(二)关键词: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最有实质意义的词汇。

(三)目录:应自动生成。避免出现:“第一章,1.1,1.1.1”之类的目录结构;

(四)前言(引言、导论或绪论):与摘要不同,也不要成为摘要的注释

(五)正文

(六)附录:是正文主体的补充,非必要项。不能占论文的主要篇幅(举2014届实例:50余页论文,30余页附录)

(七)参考文献:学习《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414- 2005

(八)致谢:致谢的对象除了导师或其他有帮助的老师、同学外,还应感谢文献作者、辅导员班主任等。感情应真诚。

四、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学位论文的学术性:通俗性的、介绍性的或单纯的翻译材料,不应认为是论文。

2.学位论文的完整性

3.学位论文逻辑的严谨性(补充:数据的运用逻辑----“相关与因果”);

4.学位论文格式的规范性

(1)引用的文献、资料及其他人的观点必须注明出处;

(2)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方式;

(3)字体、字号、行间距;

(4)图、表和公式:与正文之间要有一行的距离,表述不要重复。图序及图名居中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图、表和公式应分别连续编号,可以按全文连续编号,也可按照章连续编号,但编号表示要清楚易识,不要引起误解。

5.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位论文的水平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或新成果

(2)博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6.学位论文的时间性。研究生参加社会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或者参加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应少于一学年,博士研究生不应少于两学年。

五、学位论文的不端检测、评阅和答辩规则

(一)学术不端检测指标体系介绍

(二)评阅规则

(三)答辩规则(一)学术不端检测指标体系

对比范围:确定的比对数据库和时段。

重合字数:被检测文献在对比范围内,与他文句子重合、

数字重合以及相似文本块的字数总和。

文字复制比:被检测文献重合字数与该文总字数的百分比。

单源复制:复制的文字来源于单一文献(多为自抄)。

多源复制:复制的文字来源于多篇文献。

前部重合度:引言、方法、区域概况等部分的文字复制比。

后部重合度:结果与分析、结论等部分的文字复制比。

未检出:文字复制比<3%。

段落抄袭:自然段连续重合字数>100字,大段落连续重合字数>200字。

整体抄袭:文字复制比> 80%。

不端检测报告单示例

(二)评阅规则

1.普通评阅程序(一票否决)

2.匿名评阅的趋势(学校的抽取比例和学院的“全覆盖”)

3.评阅结论对答辩的影响: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不同意答辩

(三)答辩规则

1.程序: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创新点等→记录提问要点→准备并回答提问→表决程序→答辩决议及推优程序

2.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同意即为通过。

(四)优秀论文推荐规则:8%

“优秀”的体现:评阅书、表决票、《决议书》。

第五讲学术道德教育

一、学术不端行为类型

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伪造注释;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二、学术规范

(一)基本规范

1.正确的指导思想、思想路线;

2.以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己任,勇于创新,弘扬科学精神、人文精神与民族精神;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遵守学术道德。

(二)引文规范。

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

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

(三)成果规范

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应注重学术质量,反对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避免片面追求数量的倾向; 应充分尊重和借鉴已有的学术成果,注重调查研究,在全面掌握相关研究资料和学术信息的基础上,精心设计研究方案,讲究科学方法。力求论证缜密,表达准确,保证成果质量。

学术成果文本应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

学术成果不应重复发表。另有约定再次发表时,应注明出处。

学术成果的署名应实事求是。署名者应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凡接受合法资助的研究项目,其最终成果应与资助申请和立项通知相一致;若需修改,应事先与资助方协商,并征得其同意。

研究成果发表时,应以适当方式向提供过指导、建议、帮助或资助的个人或机构致谢。

(四)评价规范

学术评价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学术评价应以学术价值或社会效益为基本标准。对基础研究成果的评价,应以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为主要尺度;对应用研究成果的评价,应注重其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学术评价机构应坚持程序公正、标准合理,采用同行专家评审制,实行回避制度、民主表决制度,建立结果公示和意见反馈机制。

评审意见应措辞严谨、准确,慎用“原创”、“首创”、“首次”、“国内领先”、“国际领先”、“世界水平”、“填补重大空白”、“重大突破”等词语。

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应对其评价意见负责,并对评议过程保密,对不当评价、虚假评价、泄密、披露不实信息或恶意中伤等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被评价者不得干扰评价过程。否则,应对其不正当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五)批评规范

应大力倡导学术批评,积极推进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自由讨论、相互交流与学术争鸣。

学术批评应该以学术为中心,以文本为依据,以理服人。批评者应正当行使学术批评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被批评者有反批评的权利,但不得对批评者压制或报复。

三、社会科学研究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一)知识产权制度是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二)知识产权制度为科学研究提供保障和激励,为经济发展护航、助力

1.让中国制造业的蒙羞DVD专利费之争

2.思科诉华为的专利侵权案件

3.苹果公司目前在美国拥有两项关键的滑动解锁专利

4.2008年的“微软黑屏”事件

第六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著作权保护

一、著作权(版权)的客体----作品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一)受法律保护的作品(《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作品包括9类)

1. 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 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均具独创性,因此与传播作品的表演活动不同。口述作品可以通过速记、录音、录像等加以固定)

3. 音乐、戏剧(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曲艺(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 美术、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5. 摄影作品

6.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 计算机软件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有《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演绎作品(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产生的作品)、第十四条规定的汇编作品(选择、编排内容具有独创性)。

(二)不受法律保护的作品种类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反动、邪教迷信、淫秽、危害国家安全);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译文(社会规范需要广泛传播、制定官方文件属于本职工作);

3.时事新闻(指单纯的事实消息而不是对于事实消息的报道。不能因为一人报道了,其他人不得报道。但报道的表述受著作权保护);

4.历法、通用数表、通知表格及公式(绝大多数已经处于公有领域;对思想进行表述的唯一方式,不能专有)。

二、著作权的内容

(一)著作权的精神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决定是否署名,署何名)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著作权的经济权利

1.复制权

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

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

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

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

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

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

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

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

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

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

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

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财产性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财产性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三、著作权的主体(即权利归属原则)

(一)著作权的一般归属原则:

1.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3个条件全部具备);

3.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

(二)著作权的特殊归属原则

1.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2.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3.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5.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6.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7.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三)著作权的转移

1.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基于作品而享有的财产权及精神权利中的发表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2.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基于作品而享有的财产权及精神权利中的发表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四、著作权的限制

(一)合理使用限制

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注:适当引用指目的限于介绍、评论或说明,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实质或主要部分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上述规定也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二)法定许可限制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该规定也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三)著作权的保护期限限制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作者的发表权、及财产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性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性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五、著作权侵权行为及法律责任

(一)侵权行为类别

1.需经许可并付费但未经许可未付费而对他人作品进行发表、署名、复制、翻译、摄制、改编、汇编、出租、传播、表演、出版等行为;

2.可不经许可但需付费却未付费的行为:例如教材中汇编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片断。

3.不可能获得许可的绝对侵权行为:剽窃他人作品;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对其作品采取的技术措施;故意删除或改变作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签名的作品等。

案例:郭敬明的成名作《梦里花落知多少》与庄羽的小说《圈里圈外》

(二)法律责任:

1.一般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损害公共利益: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3.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损害公共利益”指:扰乱了社会公平竞争环境,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导致国家税收的严重流失,损害我国的对外形象,在国际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破坏出版管理秩序等。

罚款额度: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如何保护和利用自己的知识产权

(一)相关背景

1.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侵权案件:近几年来,涉及研究生学位论文著作权纠纷的民事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

2.我国高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版权管理混乱现状

(二)学位论文《独创性说明》、《版权使用授权书》的规范化(如何保护著作权)

1.独创性说明(以中财为例)

2.版权使用授权书(以中财为例)

(三)著作权合同相关事项介绍(如何利用著作权)

1.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

2.转让著作财产性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

3.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4.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