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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研究成果获保险理论创新奖

发布日期:2006-11-14    作者:     来源:     点击:

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院长李晓林教授及其领导的科研团队研究推出的“中国保险产品评价体系研究与中国保险产品评价指数”,在中国保险学会组织开展的“中国保险学会兴亚创新基金创新成果评奖活动”中获得了保险理论创新奖。

11月11日,兴亚创新基金创新成果颁奖典礼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表彰了近几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

中国保险产品评价指数体系,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院长李晓林教授及其领导的科研团队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研制和测算出的科研成果。

近年来,保险业迅猛发展,保险市场越来越需要买卖双方的协调,特别是保险产品的买方无法完全了解保险产品的主要特征,甚至销售渠道也在如实传递产品信息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不能让消费者洞彻保单载明的保障程度、投资价值和服务水平。为了帮助投保人加深对保险产品的理解,增加保险产品的透明度,减少消费者对产品的理解与保单实际功能的差别,进而减少纠纷,从根本上提高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信心,从而推动保险市场的发展,中国精算研究院逐步推出了“中国保险产品评价指数体系”。

中国保险产品评价指数体系,主要是以保险产品相对透明为目的而建立的指数体系,目前主要用于评价一张保单或一组保单的保障程度、投资价值和服务水平。

保障程度指数主要评价保单的保障责任范围、保险期限等,特别是当意外伤害等小概率事件发生时所提供的保障;投资价值指数主要是评价保单的储蓄、保值增殖功能;而服务水平指数主要是评价保单所附带的服务项目,例如意外伤害保险单所附带的紧急救援服务、井下矿工工伤保险所附带的矿井风险管理服务,等等。许多保单兼有保障、投资、综合服务等多项功能,该评价指数体系还可以报告出这些保单的保险结构。

中国保险产品评价指数体系,包括绝对指数和相对指数。绝对指数是静态指数,仅仅评价保单的绝对数额,而相对指数是动态的指数,主要是随着通货膨胀以及其他替代工具、替代服务的发展变化,描述保障程度、投资价值和服务水平的相对价值。

为了适度控制保险产品评价指数对保险市场的影响节奏,该体系首批发布了银行和邮局代理的两全保险评价指数,并将有计划地陆续发布其他产品的评价指数,包括保障型保险产品、养老保险产品、医疗保险产品、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以及汽车保险等保险产品的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