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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诉讼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成功召开

发布日期:2006-12-22    作者:     来源:     点击:

12月17日下午,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法学院和我校证券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北京市中道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共同诉讼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北京友谊宾馆嘉宾楼1号会议室成功召开。会议由我校财经法律研究所所长、法学院教授郭锋主持。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王保树、我校法学院院长甘功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曹守晔、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贾纬以及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实务界、理论界的专家学者和 “大庆联谊案”的投资者代表共计五十余人应邀出席了该次研讨会。 与会代表围绕股东诉讼案的理论与实践,投资者民事赔偿制度与公正司法、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共同诉讼在投资者权益保证中的地位、作用与实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对策以及对证券法司法解释的建议等主题进行了热烈、深入的研讨。

王保树教授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阐述了“大庆联谊案”的开创性功效,主张将该案取得的成果予以转化,以推进其他证券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审判和执行。

甘功仁教授高度评价了“大庆联谊案”这一经典案例,认为该案创建了中国证券民事诉讼的三个第一,即:最高人民法院《通知》颁布以来的第一起法院受理的证券民事索赔案;全国第一个从起诉、立案、受理、判决、执行全过程走完的证券民事索赔案;我国证券市场众多证券赔偿案件中第一个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终审判决,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作为“大庆联谊案”的首席律师,郭锋教授详细介绍了案件从起诉到执行完毕的全部诉讼过程,并就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当中存在的问题如系统风险的界定、损失额的计算、因果关系的判断、诉讼形式的选用等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

与会代表还肯定了“大庆联谊案”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所做的重要贡献,并从理论和实务两方面对我国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法制日报、中国证券报、第一财经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上海证券报、财经杂志等新闻媒体的编辑或记者也列席了会议,对会议的研讨内容作了广泛的报道。

本次研讨会总结了中国证券市场首例以共同诉讼为主要诉讼形式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大庆联谊虚假陈述案所涉及的理论问题和实践经验,为正在研究制订的证券法司法解释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对于完善我国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维护投资者的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对于扩大我校法学院在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影响也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