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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管理】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1     点击:


根据教社科厅函〔2025〕12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启动中央财经大学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等单独安排,详见附件3—5。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 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重点突出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新兴和交叉学科研究,体现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有力提升哲学社会科学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的最新成果。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遴选标准

(一)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6200项左右,“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名额单列。我校申报名额35项、“教育科学研究”专区3项(学科限额与专区限额不能打通使用)。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具体工作由科研处组织。

(二)参评成果范围

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专区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原则上第一作者为我校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且以中央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三)不予受理的成果

(1)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成果。

(2)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

(3)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4)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5)教材和教辅。

(6)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和附件4)。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申报“教育科学研究”专区)https://202.205.185.227/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或《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后,于2025年1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yc808@126.com。

电子版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表(Word版,.doc格式)

2.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为设计排版完成的全书PDF格式,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

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为报告全文和采纳证明的PDF格式。

论文类成果为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论文全文的PDF格式。

3.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证明材料附件允许有多个,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遇到诸如著作类的成果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并排序。

(二)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第一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统一推荐参评成果。请拟获得学校推荐的申报者于2025年11月28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纸质材料内容应与网上提交信息一致。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者无需提交纸质版。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表》

共9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四)对通过上级管理部门初审的成果,学校将根据反馈情况进行第二轮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后续评审流程。


联系人:宋双权、刘晓宇

联系电话:62288341        

电子邮箱:kyc808@126.com

办公地点: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808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

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5.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

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5年10月21日